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大组[2016]14号)精神和中共大连市委高校工委的工作要求,2016年2月到7月,在全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长期在国(境)外进修、学习、生活的教职工党员、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等。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和不合格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二、方法步骤
全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5个步骤实施。
(一)学习动员(3月28日至4月5日)
1.制定方案。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做出安排。
2.组织发动。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抓紧启动排查。认真宣传上级的有关部署,把广大党员发动起来,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进来。
3.搞好培训。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个别辅导等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把握政策、有序推进。
(二)集中摸排(4月6日至4月30日)
1.自检自查。各党支部要对本支部党员情况全面进行摸底核查。一是核查党员名册。按照规定的排查对象,核实党员身份信息,逐一建立《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健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健全排查基础台账。二是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重点查党员交纳党费存根和参加组织生活记录,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逐一登记。三是核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组织人事部将2007年1月1日开始,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名单发到各党支部,各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和接收单位等情况进行登记。四是核查流动党员情况。重点查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各党支部也要摸清底数,完善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台账。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和未收到回执党员要分别建立台账。
2.联系查找。各级党组织要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联系查找任务由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具体实施。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认真填写《失联党员查找过程纪实》(附件2),做到全程留痕。一是直接查找。对登记信息明确的失联党员,党支部可采取打电话、发送短信或信函、入户走访等方式直接与党员联系。二是人际查找。对无法直接联系的,党支部可通过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等知情人帮助联系,或从他们那里获得党员联系方式后,再与党员联系;或请他们告知党员本人与党支部进行联系。三是部门查找。党支部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由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或学校党委出面,协调公安、人社、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房产、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低保信息、房产信息、经营注册信息等获得线索,再与党员联系。四是协同查找。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3.查实核准。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讲明组织意图和组织纪律,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逐一登记备案。要真摸实报,党支部每月都要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4),报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核查;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逐级上报。2016年4月12日前,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将《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规范管理(5月1日至6月25日)
1.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各党支部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要做好衔接、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的,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补转、补办组织关系。
2.确认党员身份。对查找到的失联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合格党员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填写《恢复联系党员身份确认表》(附件6),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报组织人事部审批后,补齐应交党费,予以确认,纳入组织管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一律不予承认。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在其出国(境)定居后,即停止党籍。
3.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入党材料,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日常管理材料。要健全党员档案,对有人事档案的,其党员档案材料由组织人事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党员档案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保存。
(四)组织处置(6月26日至7月20日)
对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填写《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附件7),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移交纪检部门办理。
1.限期改正。对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但确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应当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一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限期改正期满,应填写《限期改正期满党员审批表》(附件8),按组织程序办理。
2.劝退除名。对本人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应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学校党委批准。本人要求退党的,应当以个人名义正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收到党员退党申请后,要查明党员提出退党的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对仍坚持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学校党委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除非有充分正当理由可延长预备期外,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也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总结提高(7月21日至8月5日)
1.做好分析总结。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结合排查工作,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年8月5日前,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形成综合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9,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稿),报送组织人事部。同时,结合排查工作,注重收集典型案例,逐一进行分析,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2.做好思想工作。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对被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做出回复。
3.做好立卷归档。要建立健全组织处置工作档案。要将《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限期改正期满党员审批表》归入个人人事(党员)档案;调查材料、组织审批材料等由组织部人事保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推动工作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学校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员是工作联系人,校党委成立专题督查指导组,组织部人事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对排查有关工作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二)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特别是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工作,关系到党员政治生命和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把握具体政策,精心组织操作。组织处置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关注度、社会敏感度比较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握集中排查的重点内容,明确具体要求,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这项工作。学校督查指导组,综合运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没有到位、任务没有达标,工作做样子、走过场的,及时约谈提醒,严重的公开批评。要严守宣传纪律,这次排查工作对外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和典型事例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加强舆情监控,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等工作,防止恶意炒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以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从严管理党员工作。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要健全党员管理台账,据实记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教育培训、遵章守纪、交纳党费、承诺践诺、发挥作用等情况。要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动向,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
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