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第三季度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第季度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

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大人才办发〔202112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现就开展我校第三季度全职引进及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范围

1.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附件1)所列标准;

2.在连全职工作并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如为外籍人才且未在连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商业保险材料;

3.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创新创业工作;

4.引进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引进高层次人才年龄以引进时身份证日期为准;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须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不参与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

5. 按照人才来连全职工作时间,可分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其中2021年5月10日(含)以后来连的,可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2021年5月10日(不含)之前已全职在连工作的、且荣誉贡献在2021年5月10日(含)之后获得的可申请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或晋升人才层次的条件,在来连后取得的,应当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

6.之前已被成功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的,如人才层次发生了晋升,此次需按照晋升后的人才层次,对应《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进行重新认定;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7. 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为5年,5年到期后应根据同期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按规定重新进行认定。

)政策待遇

  最终被成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有机会享受安家费(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就学(高端人才层次以上可享受)、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一项或多项人才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届时市里最新通知为准。

大连市最新人才政策可查看组织人事部网站相关通知。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附件1,填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学校审定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公示及上报

党委会议审定后,在组织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出具认定意见,结果报大连市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或《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申请人需签字)并上交可编辑电子版;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三)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携原件到组织人事部现场审核,并上交电子版pdf彩色扫描件;

(四)《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3)或《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5)上交可编辑电子版;

请于2023年9月6日下班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科邮箱:rcgz@dlou.edu.cn。

每位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材料二+材料三)须为单独一个PDF文件并以“人才项目类别+姓名”形式命名,材料一、材料四为可编辑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同时上报组织人事部。

四、相关要求

(一)获得国外奖项的,需同时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青年才俊中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的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当年该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截图、毕业当年该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截图(如所在学校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截图即可),如申报材料有非中文的,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通过专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附上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相关查询网址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网址(查询毕业当年年度的学校排名):

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2

国家学科评估查询网址(查询距毕业当年最近年度的学科评估结果):https://www.cdgdc.edu.cn/dslxkpgjggb/

 

联系人:人才工作科罗一夫84763235、15842616052

组织人事部202391


附件1 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pdf

附件2 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 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xls

附件4 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5 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