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发布时间:2026-04-10浏览次数:193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辽委党发〔2025〕1号),现将2026半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学时

202645月,共16学时

二、培训对象

全体党员

三、培训形式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理论实践并行、多元协同发力,各党委(党总支)应结合实际自主组织有关培训,特别是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党员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结合“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培训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培训实效。重点依托“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及省委教育工委线上平台,开展专题微课、资料研读等常态化学习。通过专题党课、集中研讨、心得交流等深化理论学习,组织红色基地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党建示范点观摩等实践活动,做好理论联系实际。灵活运用知识竞赛、主题党日、微党课、情景模拟等互动形式,结合办学优势特色创新开展培训活动。

四、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3.学习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

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东北及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7.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8.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

9.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党纪法规

10.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

11.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12.学习《廉韵清风—典籍里的廉洁故事》《清风传家故事会》《辽宁廉洁文化地图》

13.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言行规定》

五、相关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扎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常态长效。

2.各党委、党总支要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丰富教育形式,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各类活动。培训期间要注重学以致用,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加强宣传总结,及时撰写报送新闻稿件,做好图片、音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3.各党委党总支417日前报送培训方案。待培训工作结束,于529日前报送培训总结。培训方案、培训总结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zzb@dlou.edu.cn邮箱。

联系人:李芳轶柳桦赟,电话:8476263584761782



党委组织部

2026年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