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发布时间:2026-05-26浏览次数:11

各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计划,现就做好我校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研究确定本年度拟发展的对象(包括教工和学生)。

二、培训时间

52968

三、培训形式

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参观学习、个人自学、主题研讨和主题实践等。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培训共24学时

(二)开班典礼

    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典礼拟定于529日(周18:00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参加人员包括学院分管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员、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学员等。渤海校区、瓦房店校区在分会场同步参会。请于52715点前报送《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开班仪式参会人员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1)至zzb@dlou.edu.cn邮箱。

五、培训要求

(一)学员纪律要求

1.学员应自觉接受党校的管理上课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按指定位置坐好。无故缺勤一次,或请假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的,不予结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必须提前请假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党校备案。各学院要指派一名教师作为本单位发展对象培训期间的管理人员具体详见(附件2)

(二)主题研讨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各党委、党总支组织学员召开“传承红色基因,感受信仰力量”主题研讨会。研讨会记录、照片等材料,请各党委党总支留存。

(三)主题实践要求

请结合党委、党总支特色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实践服务活动,切实体现发展对象积极示范作用。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报告、图片材料等)请各党委(党总支)留存

(四)学习汇报

每名学员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楚、字迹工整,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得抄袭,否则按不及格处理。请各党委、党总支做好材料审核及留存,将《上交情况名单》(见附件2)签字盖章PDF版于68日前报送至zzb@dlou.edu.cn邮箱,并选派1名学员代表作学习汇报主题交流发言。

六、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须参加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学校党校将结合参训学员的考试成绩、学习心得体会、出勤情况等给予最终评定。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1: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开班仪式参会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2: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心得体会上交情况名单.xls


                                   党委组织部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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