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计划,现就做好我校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研究确定本年度拟发展的对象(包括教工和学生)。
二、培训时间
5月29日—6月8日
三、培训形式
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参观学习、个人自学、主题研讨和主题实践等。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培训共24学时。
(二)开班典礼
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典礼拟定于5月29日(周五)18:00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参加人员包括学院分管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员、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学员等。渤海校区、瓦房店校区在分会场同步参会。请于5月27日15点前报送《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开班仪式参会人员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1)至zzb@dlou.edu.cn邮箱。
五、培训要求
(一)学员纪律要求
1.学员应自觉接受党校的管理,上课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按指定位置坐好。无故缺勤一次,或请假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的,不予结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必须提前请假,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党校备案。各学院要指派一名教师作为本单位发展对象培训期间的管理人员。具体详见(附件2)
(二)主题研讨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各党委、党总支组织学员召开“传承红色基因,感受信仰力量”主题研讨会。研讨会记录、照片等材料,请各党委(党总支)留存。
(三)主题实践要求
请结合党委、党总支特色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实践服务活动,切实体现发展对象积极示范作用。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报告、图片材料等),请各党委(党总支)留存。
(四)学习汇报
每名学员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楚、字迹工整,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得抄袭,否则按不及格处理。请各党委、党总支做好材料审核及留存,将《上交情况名单》(见附件2)签字盖章PDF版于6月8日前报送至zzb@dlou.edu.cn邮箱,并选派1名学员代表作学习汇报主题交流发言。
六、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须参加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学校党校将结合参训学员的考试成绩、学习心得体会、出勤情况等给予最终评定。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2: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心得体会上交情况名单.xls
党委组织部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