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10

党委(党总支)

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我校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10月开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开班仪式和培训时间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培训工作于1030前结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线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少于16学时

二、培训对象

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发展的重大部署与时代要求。

    2.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辽宁振兴发展实际感悟使命担当。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感悟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4.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夯实党的创新理论思想根基。

    5.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掌握党员条件、义务权利、发展党员程序要求,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扣好入党第一粒扣子。

    6.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用好辽宁本地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7.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辽宁省“十五五”发展规划、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建议。

    8.系统学习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组织原则,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端正入党动机,明确积极分子的责任和义务。

四、培训形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讲党课、专题报告、集中研讨、主题社会实践、观看视频影片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培训工作。

五、考核方式

培训结束后,各党委(党总支)要组织考试,试卷自拟。结业成绩平时成绩(占30%)和考试成绩(占70%)两部分组成,合格者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存入本人档案。

六、相关要求

1.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培训方案,严格管理和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鼓励具备条件的专职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承担课程教学。培训相关材料由各党委(党总支)归档留存,随时接受抽检参训人员较少的二级党组织可与业务相近或培训地点相近的二级党组织联合组织开展培训。做好开班仪式组织工作,严肃培训纪律,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组织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应参加开班仪式。

2.各党委(党总支)请于1015报送第二十期积极分子台账附件1)电子版及签字盖章PDF版和培训方案签字盖章PDF版至组织科邮箱zzb@dlou.edu.cn

3.党委(党总支)请于112日前上报本期培训工作总结签字盖章PDF版(配相关培训图片及说明)、培训人员结业成绩单签字盖章PDF版至组织科邮箱zzb@dlou.edu.cn

联系人:李芳轶、柳桦赟,电话:84762635、84761782。


附件1: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台账.xlsx

 

大连海洋大学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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