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与中心工作相融合,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创新设置党支部试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支部联建、资源共享、先锋带动、融合攻坚”为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申报、“双一流”建设、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等重大任务,通过创新设置党支部,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党员在跨学科融合、育人育才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技创新攻关等的强大动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设置要求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要求,以临时党支部形式,面向二级党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一)党支部设置
学校支持鼓励跨学院、融师生建立跨学科专业临时党支部、功能型临时党支部。跨学科专业临时党支部可依托学科交叉、重大攻坚项目、成果转化团队、专项工作专班设置,重点向学校“1+2+4”学科建设布局倾斜。功能型临时党支部可依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生社团组织等设置。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党员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一般3至5人,设书记1人。
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好的党员担任,原则上应满足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要求,且需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支部工作方法,确保党支部在推动学科交叉、项目攻坚、学生成长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
(二)党支部命名
临时党支部命名应体现特色与功能定位,可采用“学科/项目名称/功能名称+联合/融合/攻坚/师生+党支部”的模式,名称应简洁明了,能直观反映党支部的组建基础和主要任务,避免与现有党支部混淆。
(三)党支部建设管理
1.建设要求。跨学科专业临时党支部应以学科交叉融合为主线,打造跨学科交流空间,构建资源共享机制,强化成果转化保障,定期组织跨学科学术沙龙、联合攻关研讨活动,打通仪器设备、平台资源、学术信息等壁垒,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功能型临时党支部可聚焦联合培养研究生日常管理、学生社团育人等特定功能,创新育人模式,延伸育人场域,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研讨、产学研实践服务、社区文化建设、思政教育浸润、安全健康教育等活动,通过师生党员深度互动,将党建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
2.日常管理。临时党支部原则上试点时限为1年。涉及跨多个学院的临时党支部,应明确主体挂靠的二级党组织。
试点期内,党员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集中培训、党员大会、组织关系、党员档案等按照原有党支部进行,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志愿服务,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等设岗定责、承诺践诺以临时党支部形式开展。
试点期满,视试点成效,经考核验收、党委(党总支)研究,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开展党支部调整工作。
三、组织实施
1.试点申报。各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或单位进行申报,填写《试点申报表》。学校将围绕跨学科专业融合度、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预期成效以及申报单位的组织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试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项推进。
2.推进实施。获批试点的临时党支部应在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申报方案组织实施,探索跨学科专业党支部建设的有效路径和方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学校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临时党支部开展各类活动,定期对试点的临时党支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
3.评估验收。试点期满前1个月,各临时党支部需对照申报方案及建设目标,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学校将组成评估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临时党支部进行全面评估。对评估验收合格的临时党支部,将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对“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试点资格。
4.持续创新。对成效显著、运行成熟的临时党支部,可按规定程序转为正式党支部,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体系。调整后,相关党委(党总支)要持续巩固临时党支部建设成果,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学校将把创新设置党支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创新举措落地生根、久久为功。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抓严抓实。有关党委(党总支)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联络与推进。跨学院、跨学科党支部所在党委(党总支)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强化指导,务求实效。有关党委(党总支)要深入试点一线调研,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支部工作进展,避免形式主义。试点党支部要聚焦主责主业,不搞“花架子”,不增加党员额外负担。
3.建立机制,稳步推广。学校将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各党委(党总支)要将试点成果与基层党建常态化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党支部设置模式创新从“试点探索”向“全面覆盖”延伸。
4.请有关党委(党总支)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试点申报书电子版及扫描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党委组织部
2026年7月3日
